她拿起来挎到肩上照镜子,问完价格,又放了回去。
小姐妹说:“让房东儿子给你买,他买的那个店里东西贵得要死,一个包包大几千呢。”
杨琳认真说:“我不喜欢包包。”她喜欢黄金。
以前没这种想法,她觉得黄金俗,也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到金店就想进去看,哪怕吃人家白眼也想看。
后来杨琳打了耳洞才理解妈妈,黄金最好,漂亮又不会过敏,还保值。
小姐妹说她:“拜金女。”
杨琳那会回答的是:“他要是给我买包,我也可以给他买别的。”
小姐妹:“买什么?你连日料都吃不起。”
杨琳当时噎了下,毕竟这是真话,她确实连日料都吃不起,在吉之岛里买打折寿司还得咬咬牙逼自己一把。
曾经,杨琳也觉得林坤河就像寿司里那块三文鱼,看起来很时髦很好吃,吃了她就能变高档,变有钱。
现在进嘴才发现林坤河是块滚刀肉,溜溜滑,皮厚嚼不烂,牙疼,嚼得人腮帮子也酸。
商场逛完,杨琳还是买了个钱包加条皮带。
下楼时又经过金店,杜海若想起来:“外婆的金不是留给姨妈了吗,好像很久没见她戴?”
杨琳搭上扶手,语气平缓地说:“没了,卖掉了。”
转天她把剃须刀送去医院,林坤河胡子一刮,又是精神倜傥的设计佬。
他爷爷也在这天醒过来,虽然还不能说话,但手能动眼也能眨,证明意识也在慢慢清醒。
林坤河在旁边陪着说话,老人家眼睛骨碌碌跟着他转,大概知道孙子辛苦。
转到第二天,孙女也赶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