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祈骑上机车,直冲寝室,不料半途遇到一个不知死活的。
陆方池不顾花了大价钱打理的发型,急风急火从一条羊肠小路岔出来,窜上马路,挥手拦他:“祈哥!祈哥!”
云祈眼疾手快,堪堪将机车刹停在他跟前,火气冲天地骂:“你特么想投胎转世了?”
“我这不是相信你炉火纯青,人车合一的技术吗。”陆方池讨好卖乖,屁颠屁颠凑去他旁边
。
“我擦,这是什么玩意?”陆方池眼睛之尖,率先关注到他左胳膊上的一块粉红,“你竟然允许它出现在你身上!”
陆方池喜好浮夸,头发衣服以及日常用具,无一不是色泽明艳醒目,调色盘在他身上打翻了一样。
他知道云祈绝非如此,虽说云祈偶尔也会穿鲜艳的红色,可绝对不会触碰极具少女心的粉色。
何况还是印有小猪佩奇的粉色。
陆方池自个儿对粉色偏爱有加,今天的衣服和鞋子全是,但绝不允许一大酷哥沾染,手贱地要去撕那几张创口贴。
云祈眼色一暗,狠狠拍开他:“滚远点,爪子不想要可以砍了。”
陆方池目瞪口呆,都没想起来哀嚎“好痛”,一门心思大胆揣测:“这不会是哪个漂亮妹妹送你的吧?”
云祈轻轻抿唇,不自然地眨了下眼。
陆方池越瞅他的反应越觉得有猫腻,贱嗖嗖地冲他一挑眼尾,再猜:“谢妹妹?”
云祈不置可否,双手握上车把手,欲要启动车子。
陆方池不耍宝了,赶忙叫出专程跑出来堵他的原因:“你咋回事,居然会为一个对你有意思的小妹妹出头,去和陈丰阳那孙子打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