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愫从前没有想过旅游,甚至没有想过能离开家里。书上说没见过雪的孩子很想见到雪,但容城下过雪,还没来得及落地,就全变成了雨,积在地面,是湿漉漉的水路,除了绿植上撒的粒粒糖霜,其他的方愫没有觉得雪有多美。
后来听程茵说,她想去河西走廊尽头的敦煌,去看莫高窟中古代文明的缩影,她想去浩瀚无垠的沙海奇观,去见证极端气候环境下孕育的绿色生命,她想去很多很多地方,多到方愫根本没听说过那些地方。
此后,若要问方愫喜欢哪里,想去哪里,她会说想去敦煌,想去沙漠,想去布达拉宫,想去雪山,想去一切程茵想去的地方,程茵的梦想构建了她的梦想。
程予弛手掌拨开方愫的发,在她脖颈间按了按,白皙的皮肤上显现出一小块拇指大的红,又渐渐消失成白色,他隐隐叹了声:“这真的是小愫喜欢的吗?”
长发搭在肩上垂到了胸前,车上空调低档凉风将俏皮的发丝吹得横七竖八,方愫低下头,扭了扭自己的头发,小声说:“是我喜欢的呀。”
“我并不希望你丢失自己,全然成为第二个程茵。”程予弛温暖手掌仍在方愫后颈,轻轻按着,方愫细腻的后颈渐渐泛着淡淡的粉,蔓延上耳根。
方愫低着头似是在思考,又似是在享受,随着程予弛手上的动作,她脑袋朝下一点一点的,自然棕黑色的发在窗外打进来的阳光下,像发着光。
她又闭着眼好半晌,也许是海拔越来越低,也或许是程予弛的手温暖着她,她已经没有那么昏沉恶心的感觉了,她小心转过身子,靠近程予弛,“哥哥,你说得对,再怎么任性我也不可以拿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所以,那我可以染头发吗?”
程予弛一时没理解方愫思维是怎么跳跃的,疑惑着看着她。
“哥哥,我是喜欢蓝色的,我可以喜欢任何颜色不是吗?不是因为程茵,我可以喜欢敦煌,喜欢沙漠,也可以喜欢大海,喜欢森林,我不光喜欢蓝色,我还喜欢粉色,白色,橘色,哥哥,这都是我。”
“我想去染一头像天神眼泪一样的蓝色,像纳木错清澈的湖水,和纯净的天空融合在一起的样子,那应该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