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钧真是个难得的好脾气之人。
当日在庄园中她被鸵鸟吓坏了,因此见过一次甘晓苒。
那个女人细细密密地打量着她,目光虽不动声色,奉颐还是感受到这人高高凌驾的姿态。
那是常年高位后的习惯性傲视。也许没有坏意,但不可避免地凌人。
其实比起赵怀钧,甘晓苒才更像那个圈子滋养出的典型人。
奉颐若有所思地咀嚼着一根鸭脖,程云筝伸出手将她搂过来:“乖乖,今年还是呆在北京过年么?”
奉颐点点头。
“今年过年我不赶通告,咱俩能一起过年了。”程云筝兴奋地提议道:“今年好好庆祝一下吧,别过得冷冷清清的!”
“庆祝什么呢?”
程云筝说起这事儿便两眼冒光:“哥哥我快攒满三百万了!你就说这能不能庆祝?!”
“真的?”
这可是大事儿。
奉颐刚遇见程云筝的时候,对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别爱钱,什么活都干,什么戏都演,风尘仆仆地跑来跑去。好似没了钱就会死,没了活儿干就要原地支个摊拉二胡卖艺。
是后来熟了,才知道他爸欠了一屁股赌债,老登自己跳楼自杀了,留一堆债务给自己儿子。
程云筝是单亲家庭,从大学的时候便开始被那群人追债,最后弄得学也上不了,只得提前混起社会,赶紧赚钱还钱。
原以为三百万是个遥不可及的数目,却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程云筝真的一点一点地存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