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烛还是那个样子。
什么事儿都笑嘻嘻的,好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
但奉颐能不明白么?
不过是强打着精神,尽力热情地拥抱自己拥有的一切。而奉颐好像成为了西烛唯一能抓住的光亮。
罗曼罗兰说过:“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西烛热爱如今的生活,拼了命想活下去。
后来奉颐回忆,才觉得那时候的西烛其实就像一台内燃机,不断燃烧消耗着自己内心强大的能量,将之转化为动力。
——直到再无燃料,彻底熄灭。
高三冲刺一百天的时候,她问西烛想考哪里的学校。
西烛撑着脑袋,说她想去南京,想看看梧桐树,还有孙中山。如果可以,她想在那里定居。
她还说她特别喜欢苏派旗袍,那样版式的旗袍,姑娘若是穿上,不知道有多好看。
她又问奉颐,你想去哪里?
奉颐喝着奶茶没说话。
在秦净秋和张乘舟的规划中,她完全够得上北京任何一所顶级音乐学校,秦净秋甚至已经帮她物色好国外更好更专业的学校,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在母亲的托举之下,她有无比灿烂的前途。
可年少的姑娘有数不清的倔。
她讨厌秦净秋所谓的“为你好”“你有天赋自然应该去走这条路”。她讨厌这些自以为是自作主张,从小到大她的所有选择都是在不知情的时候便被秦净秋兀自敲定,包括学习音乐。她像个机器,被动承受这些她并不需要的好意。
最重要的是,她讨厌张乘舟看自己母亲的眼神,那些对母亲的厌恶与复杂的占有欲重重折磨着她,叫她将气全撒在自己这身天赋之上。
她叛逆到开始厌恶自己天赋,厌恶他人眼中的自己,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