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颐一个人呆在房间,昏昏沉沉地一觉睡到黄昏。
被鸵鸟啄过的地方涂过药却还是红肿了起来,一摁,依然疼,但总归没了最开始的痛感。
奉颐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庄园里散养的鸵鸟给盯上。
当时她手腕上戴着一串银色手链,路过的时候,甩了甩扇人扇到酸疼的胳膊。
就是那时,正好在阳光里闪了一下。
——鸵鸟看到了。
奉颐站在原地给程云筝发消息,丝毫不知情有一只庞然大物已悄无声息靠近,朝她弯下了长长的脖子……
奉颐发觉不对劲的时候已经晚了。
她扭头就看见一只尖嘴赫然落了下来,那瞬间大脑唰地一下,空白了大片。
鸵……鸵鸟?!
它要干什么?
它想吃人么???
奉颐僵直了身体,脑袋嗡嗡嗡地乱成一团。
她对鸵鸟这种生物的认知还停留在小时候进动物园,讲解员告诉小朋友们:千万不要惹怒鸵鸟,因为鸵鸟奔跑的速度很快,且大腿肌肉爆发力特别强,万一一脚蹬过来,能把她直接踹进医院里。
而且。
她这人平时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一个尖嘴动物。
在那漫长的与鸵鸟对峙的两秒里,奉颐屏住了呼吸,心脏高高悬起,仿佛被人死死揪住,喘不得气。
而就是这么倒霉。
两秒后,鸵鸟的尖嘴duang一下,砸在了她手上。
对鸵鸟攻击力的感知与手上的疼痛陡然交融,奉颐原先因为屏住呼吸而憋在胸口的那口气瞬间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