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暗自分析着,忽然觉得脚下一凉,低头一看,才发现萧聿珩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她的靴子脱了。
“啊!你干嘛?”她惊呼一声。
萧聿珩经她一喊,也吓了一跳,“你的鞋湿了这么久,再不脱下来,脚该捂坏了。”
“我、我自己脱。”
沈月慌乱地转了个身,把另一只靴子脱下。
“袜子也湿了。”
……行吧,反正她也不是那种被人家看一眼脚就要以身相许的古代人,便十分爽快地把袜子也脱了。
这下萧聿珩又愣住了。
这双脚……着实是小了点儿。
不光小,还白白嫩嫩的,脚趾既圆润又饱满,有点可爱。
“看什么看!”沈月警惕地缩了缩脚。
萧聿珩这厮最近怪怪的,抱她就算了,还总揪她耳朵,敲她脑袋,今天更是直接脱她的靴子。
这不正常,一点儿也不正常。
难不成……
“王爷,你该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萧聿珩闻言心头一惊,他看出来了?
如果沈二看出来了,那他缩脚的动作是不是代表他很厌恶自己的触碰?
这两日他翻了沈二写的话本,里面写得大多是男女之间的故事,从未有一本是描写龙阳之好的,这就说明,沈二不可能会喜欢男人,更加不会喜欢男人的触碰。
其实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一想到两个男人之间产生那种感情,他就会觉得反感、厌恶,可是,他对沈二的喜欢又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他不是喜欢男人,而是喜欢沈二。
只有沈二才可以,谁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