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收回了自己的手,季松的手也跟了过来;沈禾一垂眼,刚好瞧见他左手手背上的疤痕;想了想,沈禾亲了亲他的手背,又嫌弃地扔了他的手,扭过头去不看他:“子劲,你手好难看啊!”
季松知道她害羞,倒也没有接着逗她,只笑道:“我的苗苗好看就够了。”
互市这事里里外外忙了半年,虽然主要是沈长生和季松在忙活,沈禾就是闲了去看看,但到底有事情做,又有父亲与丈夫的陪伴,她倒是把小产之痛忘了个彻底;互市刚刚步入正轨的时候,季松就死缠烂打地将沈禾接回了家。
沈禾不愿意,说沈长生还在,她不好离开父亲;季松也没有多说什么,回头就抱着元贞眼泪汪汪地看着她,一门心思地控诉她抛夫弃女,瞧得沈禾头疼到气笑了。
沈禾没办法,只好和王勇一起照顾元贞;季松也每天都回家陪她,虽说顾忌着她的身体,每天都是盖棉被秋毫无犯,但既然季松都没意见,沈禾当然更没有意见。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互市办的有声有色,沈长生也每年都来探望女儿,沈禾照旧与季松如胶似漆,直到三哥季楠的到来。
季楠百无聊赖地盯着青花瓷碗中冒着尖的白米饭,终于忍不住开了口:“季松——两刻钟了,你能不能吱一声?!”
季松没吭,只拿着筷子,夹了一块把子肉送入口中,又扒了一大口白米饭。
见季松这副表情,季楠忍无可忍,一筷子敲在了季松手背上:“吃吃吃,你是猪?!”
“就算是猪,你哥来了,你也得哼唧一声吧?”
“我哪里一直吃了?这不是请你吃么?”季松总算放下了筷子:“你瞧瞧、你瞧瞧,你就算看这筷子也能看出来这家酒楼很贵,要不是三哥你来,我还不舍得来这种地方吃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