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微微颔首,“希望你要一直记得这句话。”
白漓觉得很欣慰。
“他不愿让世人知道你的存在,但我很高兴,他能带着你来看我。”
她说着别过脸,指尖轻轻擦了擦微红的眼角,可即便这样,晚晚还是看到她的眼泪,竟然也是金色的。
“我以为他会一直恨我,谢谢你们可怜我。”
晚晚不可怜她,只觉得她可悲。
不管出于什么缘由,白漓是迟夙的亲生母亲,可她却因为一腔私愤,将年幼的迟夙丢在谢家不闻不问,又因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追杀自己的亲儿子,甘愿做渊烁离的走狗。
说实话,她情愿迟夙一出生就没有母亲。
“我见过他小时候。”
晚晚回忆着她第一次在记忆碎片中看到小迟夙的情景,语气惆怅。
“当时他才几岁,面黄肌瘦,手指上长满了冻疮,他因为想念你,连合身的衣服都没有,自己动手做了个人偶,穿上你的衣服,当成自己的母亲…”
白漓怔怔地看着晚晚,眼中泪光闪动,她紧紧捏着手中的帕子,指骨泛白,轻轻发着抖。
“他那么小,正是需要母亲的时候,可你却早早的抛弃了他。”
晚晚叹了一口气,她说的很慢。
“不仅如此,他还被谢家兄弟欺负,扒光衣裳,逼他穿女装,又把他打的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肉…”
晚晚没有抬头,但她听到白漓难以自抑的泣声传来。
晚晚继续说:“你们血洗谢家的时候,差点把他烧死,他从火海里逃出来时,断了一条腿,爬了好久,才爬到安全的地方……”
“他无处可去,只能流浪,这些年,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对不起…”白漓的抽泣声传来,“是我的错,是我对不起他,我不配做他的母亲…”
晚晚等她哭完,才道:“原来你没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