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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喜欢,好喜欢她手掌的温度。人类的皮肤虽然不如他的皮肤光滑柔软,可是她掌心的纹理那么独特,当它们触碰到他时,他几乎能因这小小的粗糙,陷入无法自控的极致高潮。

不管是哪个江煜,不管看似有多大的变化,他们的本质永远不会改变。

永远自视甚高、目中无人,永远值得拥有世上一切他感兴趣的东西。即使为了得到它们,需要改变以往的行事风格,甚至变得看似卑微,也绝不会因此自尊受挫。

他的意志高于一切,即使面对死亡的极端情况,他也能找到自娱自乐的方法。

所以林溪谣简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缠上她的是一只磨人、黏着的怪物。

打乱的磁场复原,手机信号回归。家里的那只“主体”江煜坚持不懈地打来电话,短短几分钟内,便有数十个未接来电。

又是一通新的通话拨入,林溪谣点了挂断键,那边没再打电话过来。

显然,被她饲养过的江煜要识趣得多。

——对于她选择了他的行为,眼下身边的这只江煜很满意。

他向她展示一个极为稀少的、美艳得过分的笑容。

“还算你有点品味。知道谁更加有魅力。”然而,他的脸色突然一黑,变得狰狞又鄙夷,“那个东西,”他不屑于叫他主体,“他太过愚蠢。”

江煜评价道,“他吃进了太多人类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来自于你,”说到这,少年砸吧砸吧嘴,动作由他做来,不会显得没有教养,反而有种俏皮的灵动可爱。

“和他长着同一张脸,我都觉得恶心。他马上就要被你养成一只丑陋的人类了。”

他把脸凑近林溪谣,修长的脖颈像天鹅,吹弹可破的肌肤脆弱得诱人,朝她吹了一口幽香的气,“你也很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