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练觉得也该是出门的时候了,这三日尝足了味,也是干点实事的时候了,他与夫郎之间的自己细水长流。
小两口坐下来讨论以后的计划,蘑菇好久没摘了,肯定要再去摘,这次大婚几乎花光了积蓄又要存钱买地。
奈宁担心捡蘑菇不是长久之计,萧练点了点他鼻头,笑道:“别怕,大不了我去当夫子教人读书写字,总能撑起我们的家。”
要是可以,他其实不想待在乡下,种地不是他的长处。
况且他瘸了一条腿,种地也不方便,要当夫子,还不如到郡城里当夫子。
奈宁迟疑道:“夫君之前说,你爹娘财产都卖光了,就没留点钱?”
他很好奇,想问很久了,现在都是夫夫了,问着应该没关系吧。
萧练道:“原本想着方便我读书科举,都存到郡城里去了,要不我们搬到郡城去住?”
奈宁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去了郡城人生地不熟先不说,感觉自己一个乡巴子跟大少爷又远了。
他还是更乐意待在这熟悉的小山村。
当然男人腿脚若是麻利,要科举读书,肯定也是要跟去的,但这不是还跛着吗。
他看了一眼萧练的腿:“等你的腿治好了,咱们再去,也不耽误你读书科举?”
萧练道:“郡上不更好给我找大夫么?”
一句话,好似给了奈宁当头一棍,是这个理。他有点坐立难安,难不成真要立刻去郡上吗?
萧练拍了拍他的手背:“先别想这么多,咱们去摘蘑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