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渊无奈地揉了下维安的头发:“这我是真的不知道,以后你可以自己去问他。”

维安不自然地低声嘟囔:”那是你爸,又不是我爸“

”他很快就是你的爸爸了。“

话音落下,一份结婚书约出现在二人眼前。

「合意结婚,依《联邦法律》第六百三十二条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向社会事务局民政科为结婚之登记。」

维安一眼就看见秦渊签署的时间是在两年前——

正好是他把秦渊“赶走”的那一天。

前脚在结婚书约上签字,后脚就被他“抛弃”,难怪他当时哭了。

“结婚书约我已经签过字了。”秦渊又调出另一份文件,“但换你签字之前,先把这一份文件签了。”

「遗产继承协议」几个大字强势映入眼帘,维安瞳孔一缩,眼里闪过一丝慌乱。

维安的双亲早逝,他早已继承了来自父母双方的遗产,对于类似的文件他并不陌生。

正因如此,维安才更明白这几个字的含义。

他要的是秦渊的人,不是秦渊的钱。

更何况这么晦气的东西他签了做什么

“你这是做什么?”维安的手紧揪着被子,“我不缺你这点钱,犯不着签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