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蓬湖,她连身体的极乐也无法享受。
这还没办法和别人说,金拂晓只好绷着,只想着工作。很多个夜晚她湿漉漉地醒来,痛苦地卷着被子骂那个最恨也最爱的人。
“这次我不会让你擅自离开我了,蓬湖。”
金拂晓身体前倾,搂住蓬湖,下巴靠在对方的肩上,远远看像是交缠的藤蔓。
“我不会放过你的。”
一般人这么说都会感到束缚,蓬湖却笑了,“我当然希望永远陪在你身边。”
“但是芙芙,你要很爱很爱我,才能留下我。”
“多爱才算很爱?”金拂晓眯着眼看她,怀疑这也是前妻的诡计,“我是不会和你复婚的。”
“当然之前属于你的财产我会原封不动地还给你。”
“那是你作为合伙人应该得的,包括公司的原始股。”
她流露的温情很快变得市侩,更趋近蓬湖记忆里那个不停让服装店老板把墙上的衣服叉下来试穿,又理所当然地换新一件的女孩。
似乎居慈心后面也见过金拂晓这样的姿态,说你也太丢人了。
只有蓬湖坐在一边,不觉得羞耻,说这是芙芙的魅力,做生意都要这么不要脸。
真正有脸的人和不要脸的人做事业,也算是相辅相成。
成功的老板会在很多场合讲述自己的成功学,前提是她成功了。
金拂晓的成功学是蓬湖。
她就算再自大,也不敢说没有蓬湖自己也能走到今天。
某种意义上,是蓬湖创造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