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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很爱打喷嚏,每逢最温暖的日子,她就一直响个不停,比隔壁的猫更像汽车的发动机。

听人说,那种日子,叫春天。

我只知道,每当她开始"阿嚏、阿嚏"地停不下来时,阳光就会变得毛茸茸的,空气里飘满细小的绒毛,痒痒的,让我想打滚。

我认识人很久了,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她身上有晒过的棉被味,苹果味,还混着青草地的呼吸,我总把鼻子埋进她衣角,像埋进春天的云里。

人的身边,有另一个人。我叫她'她'。

当隔壁的猫又开始叽哩咕噜的唱歌时,她们正在午睡,我蜷缩在她们交叠的衣摆间,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人需要一双灵巧柔软手,而不是小狗的四只爪子。

因为那样,人才能紧紧抱住彼此。

人喜欢用双手拥抱。这个发现让我有点沮丧,我的爪子只能笨拙地搭在她们膝盖上,而她们却能像两株藤蔓那样缠绕。不过好在他们的中间还有一处凹陷,可以让我完美的钻进去。

人总把脸埋进另一个她的颈窝,像雏鸟钻回温暖的巢;写字的那个则会用指尖梳过对方散落的发丝,动作比舔舐幼崽的母猫还要轻柔。

人喜欢她,我也喜欢她。她经常会带零食给我,所以每当她回家,我会用我的尾巴热烈地欢迎她。

所以人一直觉得,我更喜欢她。其实这是不对的。

我知道人现在偶尔还会吃醋,觉得我更爱另一个总带零食回来的她。但人永远不会明白,当我做噩梦时,第一个奔向的永远是她曾经蹲下来的那个高度。

或许有人会问我,人都叫人,为什么那个人,是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