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到了夜里,他更是恐惧得睡不着觉,因为他那破草屋根本没什么能称得上“门”的东西,不过是用几根草几根树枝虚虚掩上罢了。可偏偏,他的屋子就在山脚,几乎是与山间的蛇虫鼠蚁和野兽为邻,倘若那些野兽一时兴起了,下山来逛逛,他难道还能靠草屋的树枝来抵御么?
所以没多久,他便去了镇上,自买自身,成了大户人家的仆役,被分去了厨房,跟着厨房的一个老头打下手。
当别人家的奴婢,从来不是什么好事,生死荣辱系于主家之手不说,就连同为奴仆的“同伴”,也会为了保住自己手上那些从主家指缝里漏出的零星碎肉,而对他人发起凶悍的进攻。
而他就是这样,在还没摸清主家那一亩三分地的“权力划分”时,就不慎卷入了主家仆婢间的斗争,成了管家儿子的替罪羊,被打断一条腿戳瞎一只眼后,从主家后门丢了出去。
从那以后,他就在街头流浪。
他本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死了,可偏偏,他一日日长大了,伤口结了痂,也慢慢有人会看他眼熟,便随手拿几个铜板托他跑腿带话,也算是给了他一个能挣钱活下去的路子。
之后,又过了几年,他的主家因卷入镇上县丞交接时的权力斗争而被新县丞暗地清算,最后闹得家破人亡。
而那些曾经害过他、让他去顶罪的“高等奴才”们,也在哭天抢地中被发配去了石场,年纪轻轻就死绝了。
唯有他,一年又一年地活了下来,竟活到了五十余岁。
他说:“如今,老儿我也活了五十多年,算是活够本了。我的一生,虽没有遇上什么值得一提的异事、提携我的贵人、推心置腹的好友、恩爱不离的婆娘,却也算是恩怨尽消,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哪怕我得了生机,再继续活下去,也不过是继续当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