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左一是自诩甚高,收受不少贿赂,二是出言狂妄,胆敢诋毁他人,三是谋杀之罪,已然压到他的身上。
三罪并罚,足以叫他挫骨扬灰。
最后,北阙在越家别院里把人拖出来,直接押入了大理寺。
该审就审,该杀就杀。
这事就这么告一段落了。
万海吟跟着北阙去越家了一趟,归来时,她怀中紧揣着一个玄漆木匣,上面烙着摄政王府的狼头火印。
江淮舟正好刚起来,在书房拆开信封时,一枚青铜符节“当啷”落在案几上。
沈斐之。
这三个字在户籍文书上墨迹犹新,笔锋却力透纸背。
是江淮舟先前委托摄政王给录玉奴办的新的身份。
[显德二年·民籍凭证
沈斐之,淮南道江都县沈家巷
年岁廿有三,江都沈氏(七世祖沈涞为江书令),未娶(祖产二百亩免役)
江都县衙朱批。
沈氏宗祠钤。
右券付民收执,左券存县户房。 ]
其实江淮舟本来是想给沈家翻案的,但问题是,当年的案情非常复杂,而沈家确实是收受了贿赂。
沈家主本是谏言御史,官职算不上顶天的高,但是确实也不低了,本来,沈家家底丰厚,犯不着被扯入贪墨案。
奈何沈斐之有一个大伯,是沈家主的长兄,从小不争气,甚爱赌博,输了不知多少家底进去,后来又惹上了高债。
沈家主没法子,他本身也是文人傲气,只能卖些字画。
当时党争严重,几位皇子争相夺利,想要拉拢沈家,就派人去千金一幅,买沈家主的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