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在传扬的过程中定然会被人夸张,也会因此失真,但若是有细心的,也能从这些案子里琢磨出些擅长断案的官员们各自的习惯与专精的方向来。

比如金焕之认罪状里所写的作案手段堪称严丝合缝,逮住他也费了极大一番功夫,只是并非自己亲手做下的恶事,无论再怎么遮掩,细微处总会觉出不妥来。

若这案子真由金焕之一力犯下,就不可能会有同伙夜入大理寺只为盗取卷宗———认为他有冤屈但手中又无证据为他翻案的人,才会这样铤而走险。

因为要事先知晓他在卷宗里认了什么罪,才能依着这些罪名去一一推翻。细数金焕之的生平,便能很轻易地锁定夜入者的身份了。

鹤卿叹道:“泊渊可惜了。”

模棱两可,次序颠倒,攻破人的心理防线,向来是大理寺最擅长的手段。

金焕之在牢里浑浑噩噩分不清白夜,对时间的流逝几无概念,眼见着要成功的事陡然间又生了变化,自然做不到像一开始被逮住时那样言语清晰,逻辑流畅。

他说:“我已经认罪了,您还要怎么样!”

“您破了我这桩大案,有了名声,有了当今天子的信任———”金焕之劝他,“何必自毁根基?”

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劝主审官一定不要放过自己,委实有些荒谬。

定了性的案子若再翻案重审,哪怕从头到尾经手的都是同一人,也会有碍声名,使颜面受损,若是再严重些,被怀疑了自身的能耐,连仕途都会受影响。

“若是我判错了案子,自该接受惩罚。”鹤卿温声说,“无论是什么后果,我一力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