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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不想再当宋重云了,他必须要逃走。

离开萧知非,离开那个恶鬼。

坚定了这个信念,宋重云忘记了脚腕上的疼,他拼命的向西北方向逃,如果他没记错,那边应该是长兴坊,建安城里的客栈大多在此处。

雪花落在地上,还没堆积便化在水里,宋重云踩着水贴着房檐跑。

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穿过广济桥,穿过街巷,穿过河岸,湿透的衣衫糊在身上,一开始他很冷,恨不得披上棉袄,可是越跑越觉得热,到后来,他热的想脱去湿腻的衣服。

可是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这是身体在欺骗他,他必须赶紧找到落脚的地方,换下这身湿衣服,否则他会死在这个雪夜里。

宋重云上学的时候体育是最差的,谁能想到,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竟然要靠着使劲跑步来求生。

跌跌撞撞跑到这间客栈的时候,宋重云几乎要昏过去了。

“公凭!”

柜台后面托着脸睡得半眯半醒的小二,厌嫌的看着宋重云。

“什么?”宋重云凑到靠近火炉子的地方,冰冷的身体渐渐有了一丝知觉,他微喘着,冷热忽变,一股热血冲到了脸颊上,犹如雪中红梅。

“公凭!客官您的公凭!”

客栈里的气氛沉寂下去,宋重云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东西,但他不敢问,再问下去就要引起对方的怀疑了。

“哦,我出门急,忘带了。”宋重云编了个最常用的理由,“我就住一夜,明早城门开,我就要出城的。”

小二抿了下唇,睨眼看着他,过了好久才从下面拿出个钥匙扔到桌子上,“押金,20钱。”

宋重云手指紧扣,他身上没有钱。

但是,他有东西。

宋重云解开身上的小包袱,从里面摸出个青花瓷杯,放在店小二面前,“银子用完了,这个抵押可以吗?”

店小二揉了揉梦惺的眼睛,盯着那青花瓷杯,又抬眼望着宋重云,眼珠子转了好几圈,才道:“行吧,客官先上去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