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欢坐在桌前,穿着单薄的寝衣,手里拿着毛笔,不知在写写画画些什么。

昏黄的灯光下,欢儿肌肤似雪,美得不似凡人,低头的时候几缕发丝飘落下来,晃晃悠悠的,林渊的心也跟着晃晃悠悠的。

空气里飘荡着墨香,林渊并不讨厌这样的味道,他拿出了自己这辈子最温柔最文雅的模样,生怕惊到了眼前的美景。

“欢……欢儿,咱们……咱们就寝吧。”

纪云欢抬眼看向林渊,林渊这厮就穿着一条到膝盖的短裤,坦坦荡荡的赤裸着上半身,离近了看,每一寸肌肉结实饱满,充满了力量和美感。

林渊身上有很多伤疤,大大小小的,平日里林渊瞧着黑不溜秋的,脸和手臂都是小麦色,身上的皮肤居然还挺白,显得那些疤痕格外明显。

林渊豪放惯了,袒胸露背都是常有之事,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身上的疤痕有些难看。

他抬手盖住了肚子上最狰狞的一道疤,紧张道:“欢儿你别怕,等回去之后,我就找赤脚大仙拿几服药擦一擦,一定把疤痕消了,我知道你嫌我黑,以后我一定养白,你喜欢什么样,我就能变成什么样。”

“咕噜~”林渊的肚子忽然叫了一声,奔波了大半夜,打打杀杀的,他饿了。

林渊的脸更红了,纪云欢噗呲一声乐了,“都说女为悦己者容,你们男子也一样嘛。”

“高婶做了鸡汤面,我已经吃过了,你先去吃一碗,我还差几张没写完,等我写完了,咱们就就寝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