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人证和物证?”

“部堂把下官想得太坏了,若没有人证物证下官也不敢那样用刑啊!凶器是在他家猪圈里找到的,他的邻居出来作证,说是听到了小两口打骂的声音。本来这案子是不用处决的,但他母亲因为儿子杀儿媳上吊死了,这才问成了死罪。”

段之缙了悟,原来除了杀妻,还有不孝的罪名在,不过这凶器和所谓的人证这样不充分,如何能上刑?

“你怎知那凶器是他埋的,邻居说的是真话?”

县令笑答:“这人是个屠户,凶器又是杀猪刀,仵作验尸后说死者为一击毙命,这一刀正正好好捅在了心脏上。大人有所不知,那杀猪刀又大又厚,他媳妇又瘦又小,一刀下去肋骨裂了两根,别说是女子了,就是一般力气小的男子都做不到。”

“且因着他家养猪多气味太大,声音太吵,所以住的地方较偏,只东边有一户邻居在,还是一个鳏夫带着独子,那鳏夫瘦得像豆芽菜,能一刀捅死谁?”

“万一是在他处杀了又搬回他家中陷害于他的呢?”

“一具人尸搬来搬去,哪能不发现呢?”

说得有道理,段之缙沉思起来,如果是这样的案情就算今年秋审也得问斩。

只是奇怪了,他都敢杀人怎么又愿意受这么大的苦不招供?

县令也看出来了他是以为自己搞了些冤案出来,搞不好以为自己配合着劣绅土豪宰白鸭了!可自己这点儿操守还是有的,宰白鸭这种断子绝孙的事情他可干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