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有沈万三,清有胡雪岩,等你成了首富,想低调都不行,想不站队都不行,简直就是移动的活靶子,人人都想从你身上吃口肉,这就是富商总爱建学堂,以及资助举人进京考试的原因。
万一押宝押中了,押出个大官来,等于提前入股,官商一体,互保太平。
宋瑾想柴恒之所以能有这么大的身家,跟他京中的哥哥脱不开关系,如今苏州还有个季舒白,况且他本身就是举人,这血不得老厚。
她要想找合作伙伴,再没有比柴家更合适的了。
只是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宋瑾一晚上。
若是去开堂授课,她的天文地理知识量不足以支撑长久,而且有身份暴露的风险。
卖板栗卖皮蛋卖蚊香卖奶茶,这在将来就是体力活,已经不适应她了,那做点什么呢?
英语。
宋瑾想了一夜,最后想到一个出乎自己意料的答案。
穿到大明教英语,既荒诞又合理。
如果她没有记错,这一年利玛窦将会到达澳门,并开始学习中文,而将来会有更多的西人来华,华人往西,西学东渐之气就要开始了。
随着大量的西方书籍进入中国,翻译阅读就成了一件难事,而她若是提前开始培训英语呢?
宋瑾直夸自己是天才。
当初她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没少啃英语,知识储备不比那地球是圆的要丰富多了,将来没准还能培养出一个外交官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