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也不含糊,宋瑾当时就拿出了阿荣提前写好的买婚书,叫那老汉签字画押。
老汉虽不识字,却也精明,怕不识字签了文书叫人骗了去,于是领着几人一道去村里找了个门馆先生,叫那人念给他听,所费银钱由宋瑾来付。
宋瑾答应了。
所幸门馆先生离得不远,几人快走一阵也就到了,宋瑾递上契书,只听那门馆先生念道:
“立卖婚书五都住人于运升,今因缺食,夫妇商议,自情愿将女于春云,命系戊辰年三月十八日巳时,凭媒说中出卖与家主陆才名下为仆,三面议作财礼银叁两五钱整。其银当日收足。其女成人日后,听从家主婚配,永远子孙听家主呼唤使用,不得生心异变。如有等情,听从家主呈公理治。恐后无凭,立此卖女婚书存照。长命富贵,婚书大吉。万历八年八月十日,立婚书人于运升,媒人李英,中见人陈家荣。”【1】
这份契书,是宋瑾根据自己读案卷时的的记忆,跟阿荣商议后写下的,写成家主陆才也是二人商议后定的,因为宋瑾目前还没有资格做家主,必须得打着她爹的名号办事,这也是为什么宋瑾当初一定要带着爹一道脱籍的原因。
在这个年代,独身女子很难独立生存,必须得找个男子依附着才能办事。
那先生念完,将契书往前一放:“呐,就这些,三个铜板。”
春云她爹捏着那张纸嘀咕:“缺食卖女,这多难听呀。”
“那你找个理由?”门馆先生也没什么好脾气:“什么理由不是卖呢?你说是也不是?”
春云她爹终于不再言声,收下了宋瑾递上的银子。
银是好银,白花花的,一看就是从整块纹银上绞下来的,他的心情一下就好了,也不再计较是何原因才去卖女,乖乖地在指定的位置上按下了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