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的牙一下龇开:“多谢大人。”
说完抓住那一本书喜滋滋道:“那我走了哈大人。”
“去吧。”
宋瑾欢呼一声,一路尖叫着跑出门去,季舒白听得眉头直皱,家里似乎跑出去一个炮仗。
宋瑾跑到外头,一路狂奔,声音早已收住,只有耳畔的风,呼呼地直响。
她没有办法去形容此刻的心情,她只知道苏州的阳光属于自己了。
天晴了。
宋瑾到了长洲县县衙,拿着文书,改了黄册,换了户籍,连带着名字也改了,改成了陆瑾。
她没有想要姓回宋,没有隔着朝代还要认祖归宗的打算,更没有在大明背上不孝的名头,跟老陆作对的打算,只是她习惯了“瑾”这个名字,便继续用了。
等宋瑾办好一切,拿着行李回到古槐街,准备好好庆贺一番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毫无预兆地劈了下来。
人没了。
蔓草的爹名叫陆才,自卖为奴之前是个佃农,一辈子就只得了两件本事,一个是养花种草,一个是本本分分。
做生意讲究胆大心细,本分那简直是致命一击。
于是在宋瑾离开长洲县的这段日子里,他因不能做生意,只守着宋瑾留下的那笔银子抠抠搜搜地过日子,盼着宋瑾能早些回来赚钱。同时又嫌弃几个男人太能吃,说了几句难听话,竟然将人赶走了。
这赶走男子是一码,另一码是红杏采薇杜鹃的家人找来,强行把人带走了,独留了一个年纪尚幼,还不能成事的春云在家。
春云之所以还在,那是因为年纪小,卖不上价,又不能嫁出去,自己养着还费钱,既然宋瑾答应养着,那就随她去吧。这才没给带回去,扔在老陆这里。
宋瑾谋划半天,谋了个空,此刻听老陆说着话,只觉得天旋地转,两眼黢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