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孽哦。”

“可不是么,多活一日多一日的罪,还不如当时就给它杀了,多痛快。现在肉都烂了一大块,羊也活不了,平白受那么些罪。”

“唉,陆公子,你回来啦。”

宋瑾只觉得脑子里头嗡嗡直响,眼前渐渐模糊起来。

人类是很傲慢的生物,常常幻想做英雄,做救世主,仿佛拯救他人于水火之中方才能显得自己高贵善良。

可宋瑾深知自己不是个当英雄的料,所以当初就没有想过要带走这只羊,可临了,这只必死的羊还是来到了她的手上。

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带不走它,也养不了它,所以要么立刻让它死,要么痛一阵子再死,宋瑾没有别的选择。

可是人生最艰难的,便是做决定,还是有关生死的决定。

它若只是人群中的一只普通小羊,或许宋瑾也没那么在乎,坏就坏在高策杀到一半,因为她而住了手,随后又送给了她。

它的命运从那一刻开始,便由宋瑾改变了,可她却无法负责到底。

宋瑾穿过众人,蹲在小羊的身边。

后腿上的那个伤口暗红发臭,引的几只苍蝇围着嗡嗡直叫。周围的皮肤已经红肿发亮,一双眼睛有气无力地半睁着,嘴巴微微张开,递到嘴边的青菜根本无力咀嚼。

每一个特征都在说明这只小羊时日无多了。

“陆公子,杀了吧,痛快些。”

“就是,与其熬着受罪,不如一了百了。”

“能做的都做了,它就是这个命。”

命?

她刚刚语言了季舒白的命运,如今又要面对小羊的悲惨命运。

宋瑾把手搭在小羊纤弱的脖颈上,柔软的羊毛下有滚烫的热度传来,烫的她手指发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