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看她这个身材,大约跟柴恒是有共同爱好的,所以极力推荐那只白切鸡,果不其然夹了一块鸡腿。

“嗯——香,比炖的嫩多了。”

宋瑾笑笑,没想到昨儿的柴大官人没拿下,今天倒是拿下了大娘子,这不就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嘛。

那娘子吃了一块鸡腿还不够,又夹了一块肉:“你这鸡怎么做的,也教教我家厨役。”

宋瑾听了笑笑:“夫人说笑,若是爱吃,在下每日往府上送就是了,也不必劳烦府中厨役了。”

那娘子一听,大笑起来:“果然是个开酒楼的,成,往后隔日就往我家送上两只。”

“成,多谢夫人赏脸。”

这两人,一个贪吃,一个用力巴结,结果就巴结出一宗买卖来。生意不大,却是很好的开始。

等那夫人吃到嘶哈嘶哈之时,那碟子鳝鱼也见了底。

“成,吃完了,今儿就送两只鸡到我家。”

说完跟柴恒一个习性,吃饱喝足就走人,宋瑾上赶着去送人,站在门口高声喊道:

“多谢柴夫人赏识,在下这就去给夫人准备白切鸡,一会儿就给您送到府上。”

那娘子也知道宋瑾是故意喊给别人听的,也不甚在意,挥挥袖子,上了那比旁人宽阔些的轿子走了。

虚惊一场后生意上送门,宋瑾转身回店,大喊一声:“去买鸡。”

于是这几日,食鼎楼的后院充满鸡味。每每到了凌晨,那尚不足岁的小公鸡哑着嗓子非要打鸣。一只开叫,全体都叫,吵得宋瑾不可开交。

因着这个原因,每每早起杀鸡时,小公鸡总是第一个被拎出笼子抹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