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就想起以前和那些狐朋狗友们在一起时,那些雄虫曾说过,雌虫的身体对于雄虫来说简直充满了诡异的吸引力。
“特殊期,你知道吧,雌虫们身体会散发出一种香味,那味道,真的绝了。”
“这算什么,得把他们弄出血啊,虽然雌虫长得又壮又难看,但他们血的香味啧啧,又香又甜,再好的香氛都比不了。”
莫瑞斯想起那些雄虫说的话,只感觉自己握着湿布的手都在抖。
他知道那些草糊糊为什么会带着甜味了。
因为达蒙尼兹一直在拿自己的血,当糖喂给他吃。
就只因为几个月前他乱发脾气,说这破地方连点能吃的东西都没有,还不如直接死了。
“啪。”
莫瑞斯的脸火辣辣地疼,他握紧拳头,右手的掌心也一样又烫又疼。
食物匮乏,本来就不够雌虫正常的能量消耗,而达蒙尼兹还一直割伤自己放血,让他原本就不怎么样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莫瑞斯其实在很久之前就不想再活了。
在又一次循着水声往前走、却因为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时,莫瑞斯有一瞬间就想彻底放弃。
可想到一直昏迷不醒的达蒙尼兹,他又想,要是他现在就死了,达蒙尼兹该怎么办?
于是莫瑞斯咬着牙、撑着自己的身体爬起来,一步步继续往前面挪。
他看不见,他就用手摸,用鼻子闻,用耳朵听。
莫瑞斯还记得达蒙尼兹喂给他的草叶子是什么气味,他怕自己错过了,就跪在地上一点点往前爬,闻到了熟悉的气味就摘下来放在衣服卷成的布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