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逸欢身为将军,不坐主位,也不立中军,而是屁股下垫了个羊毛毡,盘腿坐在众人之间,手里捏着一只金黄发亮的大羊腿,吃得正欢。

肉香翻滚,炊烟袅袅,他张口就咬了一大口,胡椒与孜然混合的味道让他眉头一挑,满意得很:“这滋味,咱们在北境可没吃过!”

一旁的副将憋不住乐:“将军,这料可是您亲自调的,弟兄们还没吃上几口呢,您就忍不住自夸了?”

“咋的,你有意见?”沈靖州抹了把嘴,啧啧两声,“常言道,‘久病成医’,我便说‘久馋成厨’!北境行军可遭罪,啥吃的都没有,回到京城可不得好好享受?带上你们一块儿吃好喝好,现在连我夸自己几句都不行?”

众人哄然大笑,纷纷举杯。

吃得正进行,将士们起了兴致,数十人起立,围着篝火,有人敲手鼓,有人吹胡笛,甚至还有人翻出一面小锣,敲得叮叮当当,好不热闹。

“你们平时都把这些玩意儿藏哪儿了?”沈靖州傻眼了,“行军路途遥远,你们竟然能背着这好些东西,可真有你们的!”

“若不是当了兵,我可是当得京中第一笛手!”胡笛乐手瞅准时机吹牛,立刻被同帐揭短,“还笛手呢你放屁都没节奏,可拉倒吧!”

新兵们也心里痒痒,齐齐开始合唱乱七八糟的军中改编曲,跑调跑得惊天动地,但听起来就是有种让人想鼓掌的冲动。

“初出茅坑的小子们,精气神倒是不错!”某位老将不吝赞美。

“文盲!”沈靖州毫不留情一拍他脑袋,“那叫‘初出茅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