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慈侧过头看去,果然看到南喀萨恰依正站在他身后,手里还拿着一杆长鞭。
昨天晚上夜色昏黑,他只看到南喀隐隐约约的轮廓,没有注意他具体的穿戴。
现下在灿烂的日光下一照,沈慈才看清,南喀穿着一身厚厚的紫红呢袍,长辫子扎着红绳甩在脑后,脚上蹬着一双红云绣靴。
他头戴着一顶缨高顶帽,左耳戴的宝石耳坠,右耳簪松耳石,腰上系着汉刀碗套,宝石镶嵌在其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极为绚烂。
这样看过去,如同一位小王子,和藏区其他贵族没有任何区别。
谁能想到昨夜,这位小王子被人按在羊圈前拳打脚踢?
沈慈收回目光,面对南喀不善的眼神,问道:
“它孩子的孩子?”
“你身边这头羊是羊群中的头领,”南喀沉声道,“你的同伴杀死的那只羊,是它五岁大的小孙女。”
他一双锐利的眼睛紧盯着沈慈:“如果有人能轻而易举的杀了你的孙女、杀了你的亲人,你不会选择离开吗?”
“……”
沈慈沉默了一会儿,一眨不眨的盯着南喀头上完好无损的羊角,半晌才开口,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道:
“我记得,你也有赞普一半的血脉,你也是贵族,你很关心这些羊吗?”
“别拿我跟这些畜生相提并论。”
南喀闻言沉稳的面上露出一抹厌恶,古铜色的皮肤越发通红,抽出手里的鞭子,沉声道:
“我比任何人都想杀了这群羊,要不是因为它们,我怎么会拥有赞普的血脉,却还受人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