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朝宇一个人在家,熟悉的阿姨来打扫卫生,正好开了周霄的门,他抬头瞅了一眼,觉得周霄这小子最近确实是比较奇怪。
明明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感觉还挺正常的,这几天突然就像是三魂抽了一魂,好好的青春少年没了精气神,学习压力真的这么大?天大地大考生最大,要不自己还是适当地态度圆滑点儿?那小子看着也不是普通人,万一以后发达了,还能报答自己呢。
……
阿姨打扫完,从周霄卧室走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带着点儿偷笑,正好跟楼下的于朝宇照面个正着。
“怎么了胡姐?”楼下的年轻老板穿着松软的家居服,端着鎏金骨瓷茶碗品了一口,抬头微笑,眉目生辉,“看见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了?”
于朝宇搬来之后专聘了一个家政团队,负责给他们家维持整体形象和保洁,偶尔做点饭,每天来一次,尽量降低存在感,不打扰户主生活。
胡姐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小半年了,她负责主宅的整理和清洁,几乎每天上午来,于朝宇本人都会在家,不过大部分时候在睡觉。
这个身家上亿的年轻人五官、骨相与身材都近乎完美,外表精致到有了锋芒,性格却随心所欲到了常人难以理解的程度,几乎没有一点架子,时常都会主动和她聊天、开玩笑,在胡姐看来,实在是过于平易近人的一位老板。
胡姐从楼上下来,今天的工作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跟老板汇报:“没什么,就是在小少爷房间里看到个红色的信封,可能是情书,应该是出门忘了收起来。”
原来是情书啊,我说这小子怎么这几天看着郁郁寡欢的,不会是喜欢的女同学不喜欢他,失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