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啦。

我险些出口的大骂被身后传来的动静硬生生吓回了胃袋里,而当我和围观我对着电脑屏幕破口大骂的猫咪们缓缓地,慢慢地,不敢出大气地回头时,我看见一个有着乱糟糟金发的男人手忙脚乱地爬进了屋子里。

他看上去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金发蓝眼,脸颊还残留着一些柔软的弧度。

“哦!哦……”男人先是被屋内几十双圆眼睛吓了一跳,然后立刻放轻了声音和动作,“我没有恶意,只是来找个歇脚地,很快就走……”他举起双手,在窗边站定。

猫咪们好奇地凑过去,在明显累得够呛的男人身旁嗅来嗅去。我则狐疑地眯起了眼,上下打量着他手臂的肌肉线条,以及那张似曾相识的脸。

这张脸相当有辨识度——无论是从人类视角出发还是从边牧视角出发——而我确定,我一定在哪里见过它,不过也许没有现实这么脸对脸看清晰……

“呃,小狗狗?乖狗狗?”

在哪里呢……到底在哪里见过……

“你怎么一直看着我……老天,我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的眼睛越眯越细,终于,在某个瞬间,我猛地竖起耳朵,回想起了自己究竟在哪看见过这张脸!

是我妈玩的游戏!我大叫一声!你是那个丧尸游戏里的主角,叫里昂什么什么肯尼迪的!

“嘘,嘘!”这位尚且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游戏主角冲我竖起手指,“小声点,乖狗狗——等一下,你是在看电脑吗?”

我矜持地把爪子从键盘上挪开了。

也许是看出我没有攻击性,里昂轻巧地凑了过来,然后看向了电脑右下方的时间和年月日——

他大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