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会儿,路亦然又戳戳她的手臂:“我想明天去警局见钟一帆一面。”
孟初欢看他一眼,倒是没反对,只说:“去的时候带两个保镖。”
“好诶!”
第二天早上起来,路亦然从抽屉里拿了个东西进到浴室,然后拉开衣领把昨天临时买的矽胶工具挤压出空气怼到锁骨上,再用力拔出去。
一个草莓印俏生生地印在锁骨上。
路亦然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对效果很满意,又吸了好几个出来,然后穿上一件衬衫刻意把领口扣子解开两颗,露出暧昧斑驳的锁骨。
钟一帆不是喜欢孟初欢吗?他今天就要去气死他!
由保镖开车送到警局,路亦然探视钟一帆的时候两个保镖也跟在后面,像两尊门神。
几天不见,钟一帆瘦了一大圈,脸颊枯瘦发黄,嘴唇干裂眼下青黑,看起来过得一点都不好。
路亦然坐到凳子上,嫌热似的把领口拨开,露出里面几颗红彤彤亮堂堂的草莓印。
一开口就是嘲讽:“几天不见这么憔悴啦?”
路亦然不会因为曾经和钟一帆是朋友就同情现在的他,钟一帆都把他推下坡想杀他了,要是还同情这人的话,路亦然觉得那自己可能确实需要吃点核桃补补脑。
而且孟初欢差点被他害死,看着钟一帆现在这幅凄凄惨惨戚戚的模样,路亦然打心底里觉得有点爽。
如果孟初欢忍到死都不愿意标记他的话,那凄凄惨惨戚戚的人就该是他、孟临和初筝了。
钟一帆只看了路亦然几眼就挪开目光,oga锁骨上的红痕太刺眼,再多看几眼他怕自己会发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