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朝映轻轻冷笑,用毫不掩饰的冰冷目光看向面前的两个逃犯:“听说过白夜吗?”
白夜?!
这名字一出,雄哥的脸色当即变了变,那个孙子却没什么反应,还捂着脸,一句话都不敢多说,还格外愤恨地盯向季朝映,显然是将自己挨打的仇落在了她头上。
是个纯蠢蛋,也不知道这种蠢蛋,是怎么犯了事后逃出来的。
雄哥有些迟疑,他也算是个有点点脸面的人,虽然算不上厉害人物,却也绝对可以让身边认识他的都称呼他一句“雄哥”了,他今年都四十多岁了,从二十来岁犯了事起之后就开始逃命,当逃犯的时间都能和前半生正经做人的时间持平。
能逃这么久,无意也是一门本事。
雄哥的本事,就在于他很会看人下菜碟——就像他之前看那大老板,对方虽然轻轻松松就能拍出一叠钱,但在雄哥看来,却是个很能敲一笔的肥羊。
这种人虽然有钱,却也不是有大钱——真正有大钱的人,哪里会沦落到自己来下三滥的酒吧找人——他干的上不了台面的事情,手头又有些子儿,这种人只要自己有好日子过,是绝不会想进局子坐牢的,只要掐住这一点,就能敲他一笔,到时候带着钱远走高飞,雄哥自己又不是正经人,连身份证都不用,对方就算有些渠道,又哪里找得到他。
但如果这事儿和白夜沾边……那可就不一样了啊。
雄哥黝黑的脸都透出了几分青,他赔着笑,姿态放得很低,却半点也没有上前为季朝映解开绳子,冲她卖个实在的好的意思:“您看这事儿闹的,我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人物,哪能知道这些啊,您是……白夜里的大人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