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上带着笑,虽然是提问,语气却很温和,应逐也不知道听没听出来,直咧咧说:“没办法,好歹之前帮过她一回,虽然才见了两面吧,但我对她的印象还不错,她之前又哭成那个样子,我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她犹豫了一下,皱着眉问:“我就直接问了,之前我看到她脖子上一大块淤青,看起来是被人掐过了,她是不是……遇到什么混混了?”
这话问的很委婉,说是混混,但让人坐上警车的“混混”可不多见,陈拾意仔细打量着应逐的脸色,确定了她的神情不似作伪,才斟酌着提了提:“不是混混。”
之前到底是冤枉了应逐,再加上她之前的作为看着也是个热心市民——再加上季朝映似乎在面对她的时候很有些情绪波动,种种考量叠加下来,终于加得陈拾意开了口。
她说:“她碰到了个带手镯的。”
手镯——手铐的俗称,陈拾意瞥着应逐看她听没听懂,见她若有所思,才清了清嗓子,挑挑拣拣地凑了些能说的给她说了。
说来也巧,季朝映经历的这两次案子都挺罪证确凿的,犯罪痕迹没有清除,罪犯也都在她面前暴露了真面目,整起案件清楚明白得像是来给警员们冲业务。
像是这类案子,往往用不了多久就能宣告破案,之后官方通告一走,说不定比陈拾意说的还清楚。
大致意会了季朝映身上发生的事,应逐的眉头都忍不住皱紧了,她三下五除二把最后一点面汤喝完,自己坐着思考了几分钟,忽然问:“今天早上我们压着那男的来警局的时候,她说她本来就来你们这,而且你们看上去都和她挺熟悉……她之前也出过事?”
这语气几乎是在肯定了,陈拾意挑了挑眉,把最后半个鸡蛋吃完:“……你可以这么想。”
“如果你放不下心,等到她出来的时候我可以通知你。”陈拾意斟酌道:“你可以过来……看一看。”
陈拾意前几天才做过季朝映的审讯,很清楚地知道她是个刚刚搬来这里的小镇姑娘,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任何亲近的朋友,如果能在经历了两场凶案之后有个还算熟悉的人安抚她,说不定精神会更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