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元洵倒是不疼,可他不习惯顾莲沼伺候,心里始终有些别扭,只好起了个话头打破屋内的沉默,“一直忘了问你,你是怎么从王明瑄手里讨来剩下那一半骸骨的?”

顾莲沼隔着层帕子摸着他的脸,拂过他的眉眼,又去擦他的脸颊和脖颈,一心两用道:“用了些手段,让他失去了时间概念,他日日听着诏狱里的惨嚎,吃不饱睡不好,又不知道外头如何了,再加上以为过去了七八天,自然心慌。我看他撑不住了,便说白知府已经投靠了你,毁了剩下的证物,他出又出不来,只能将物证交给我。”

柳元洵好奇道:“那王明璋呢?这人又是怎么揪出来的?”

顾莲沼收了帕子,又将漱口的杯子递给他,道:“王家大小姐是个深闺里的姑娘,能接触到的外男就那么多,范围本也不大,一遍筛不出来,就筛两遍,既然有这么个人,就一定能找出他留下的痕迹。”

从王明瑄手里拿到骸骨,是为了向柳元洵交差;额外费一番周折揪出王明璋,是为了还债;除了这两件事外,还有件事,他没跟柳元洵说。

王瑜茵的婢女一开始说,她是十五岁打得胎,后来听闻了骨珠的事情,又改口说自己记错了,确实是十二岁就打了胎。

这其中的缘故,顾莲沼大致能猜到,但他没戳穿,而是让那婢女在“十二岁怀孕”的口供上画了押。

他倒不是发了善心,想替王家贵女报仇,他只是觉得王明璋该死,所以顺手推舟送了他一程。

他幼时也有过被人觊觎的时候。尤其是在兵荒马乱的逃荒途中,道德与法律失去了威慑力,人心里的欲念便越发猖狂。

即便他用污泥涂了满脸,也难以掩盖与生俱来的出众容貌,自然也会被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