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岑:“你是不是有病。”
沈厌:“是有一点。”
薛岑:
“你是来找我炫耀的?”
“不是,就是想过来看看你。”
薛岑虽没听明白,但从沈厌嘴里冒出来的,大抵不会是什么好话,于是冷冷一嗤:“你不必在我面前找存在感,我根本就不在意,今年上元节,还是我陪四娘过的,我们写了花灯祈福,她还收了我的走马灯。”
“那得多谢你帮我陪她,还有走马灯的钱,我想秦四姑娘应该给了两倍多。”
薛岑被噎住,瞪着他看了半晌,恼羞成怒道:“你这个阴诡卑鄙的狗东西,竟偷偷尾随我们,好不要脸的玩意儿,怕是早就看上四娘了吧。”
自秦栀嫁到公府,薛岑才逐渐回过神来,沈厌那厮对秦栀的态度,根本不像是临时起意,更像是蓄谋已久,像一条撵不走的流浪狗,闻着味便跟来了,恶心人的东西。
沈厌摸索着扳指,轻笑一声,颔首道:“对,当年见她第一眼,我就盯上她了,可惜,那会儿她眼里只有你,根本看不到别人,我只能默默观察,还好,机会被我等到了。
你蠢的把她推开,这才给了我可乘之机,说到这儿,你不知那时我多高兴,还特意为你开了两壶桃花酿,当时我们还不认得,否则必然要请你喝的。”
薛岑攥了攥拳,忍下想捶他的念头:“我与四娘有十几年的情意。”
“可我娶了她,她是我沈厌的娘子。”
“或许很快,你的下场就会跟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