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吧。
别执拗,该放手、向前走。
别学林清越总穿素白,你穿月蓝锦袍最是好看。
也别寻我,我们现在要做的挣扎,过去的我与林清越早已做过百遍。
这次,咱们都潇洒点!
往后若遇良人,寻个心善的姑娘,让她为你绾发,为你烹茶,你们的孩子会在府衙后院追着蝴蝶跑。
我无数次想象着你的人生,只愿你尽力幸福,哪怕没有我。
最后一句疯话:若有来生,我不想做魇精,不想背负执念,只想做个寻常女子,在巷口遇见你,说一句“公子,可否与我小酌一杯?”
(附:糖蒸酥酪,莫要贪嘴坏了牙。)
朱蓝山的指尖在“来生”二字上停留良久。
他觉得喉间哽着块冰,连呼吸都泛着苦味。
“寻常女子”他对着虚空轻笑,笑声碎成哽咽,“你早知我只要你,偏要拿来生诓我。”
信纸在掌心揉出褶皱,又被他颤抖着展平,指腹反复摩挲她写的“蓝山”二字,仿佛能触到她握笔时的力道。
他想起昨夜她环住自己脖颈时眼底的星光与爱意。
那时她指尖缠着他的发,说“朱蓝山,我喜欢你”,语气像极了偷喝蜜水的孩子,更带着破釜沉舟的坚定。
“我也喜欢你。”他对着虚空轻声说,泪水大颗大颗砸在信纸上,“喜欢到宁愿陪你下地狱,也不愿看你独自赴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