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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不得臂膀上的疼,他挥剑自若,血泊里杀出一条路来,染红了寸寸黄土。

偷袭之人见势头不对,局面大为不利,便心生逃窜之意。

都说魏时崇带兵从未吃过败仗,行军之人大多都听过这个响称

再缠斗下去定是不行,眼看麾下兵将急剧缩节,将领皱眉怒喝:“撤!”

北部在魏时兆手上甚久,本就是先王后替他筹谋来的,此处地势复杂,若想兵制魏时崇定然轻而易举。

安顿了一些受了伤的兵卒,魏时崇擦了把汗,抬头看着烈日当空,发觉唇舌干渴难耐。

朗庚跟在他身后望了望周遭:“白日热得很,如此境况,恐伤势不能速速痊愈。”

“还有王上的伤势怪属下没能护好王上。”他蹙眉轻叹。

魏时崇摇了摇头,臂膀上的伤确实疼,不过这么些年早习惯了。

魏时兆在临近的景钺城有两万屯兵,不过景钺人烟稀少,常年大旱,城中自然是没有什么粮草的,反观另一边的暮蕨城,虽然小不易屯兵,却有北部城垣难得的好风水,用来屯粮最合适不过。

只是隼不言动作迟了些,许是皆后城池难攻,两军得不到汇合之时,也属实难办。

“看来,魏时兆是用景钺城的兵突袭,再调来暮蕨城的粮草支撑。”魏时崇眯了眯眼。

昔年,二人还一同在战场上挥师作战,他知晓些魏时兆管用的伎俩,那便是各式的偷袭,善使小聪明蒙骗敌营。

不过魏时兆的做法倒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否则今日便不会叫他得逞了。

“这魏时兆倒是将下三滥的手段尽数学了来,我军整修,大多都卸了甲在小憩,谈何作战?”朗庚一拳砸进桌案,愤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