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霁川看了眼憋笑的妻子,无奈宠溺地拍了拍她的腰肢,又转身笑着招呼来人。

“婶子是稀客,屋里坐。”

这位婶子是云峰大队的,嫁到了公社周边,也时常和周秀云有来往,笑吟吟地说:“你妈在吗,我找她借鞋样子。”

周霁川轻笑,“在的。”又喊了声周秀云,“妈,王婶子找你。”

这边林清雅也收拾一下,骑车去一趟养鸡场。

林清雅到养鸡场办公室,助理拿进来一个包裹。

吴夫人给她寄了一支鸡毛笔过来,手工制作的,还挺精致,不羁的鸡软毛理得特别齐,笔杆是细竹竿。

林清雅当场就先倒水润笔,又从抽屉里拿出黑色的墨水瓶,蘸了墨水试着书写。

她还没用过鸡毛笔,还不太适应,这鸡毛蘸上墨水,毛尖太软乎了,也没什么弹性,在纸张上立不起来,勉强书写了一个字,比狂草还草率。

古时候文人大家的爱好果然是很特别的。

林清雅写了几个字,倒是得了几分乐趣,写到最后愈发随性洒脱,倒不讲究字形,而是写意,可谓是酣畅淋漓。

她来了兴致,又走到财务办公室,吩咐下去。

“赵会计,你去广播通知,我们公社有没有会做毛笔的手艺师傅,招进来几个。”

赵香兰笑说:“林场长,你这是打算做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