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黑了,我知道自己有问题,但我没想到问题出在这种细枝末节上。

“那家人呢?你,你哥,侄子和嫂子?”他又问。

“嫂子离婚了。”

她不能接受我哥没来由地消失,不能接受我哥对她的各种隐瞒,所以虽然英国的婚比新泽西的婚还难离,但她还是花了三五年的时间和我哥把婚给离了。

……如果不是他们失败的婚姻,那我接近迪克应该会参考一下他们相识的过程,在酒吧,走近,喝酒,搭讪,然后在一起,恋爱,结婚。

我哥,我哥的工作夥伴都是这样认识他们的妻子的,然后无一例外,都被离婚了。

英国的婚姻法已经为他们的婚姻提供了足够多的保障,离一次要花费无数精力,但那麽难离的婚都被她们坚持下来了。

失败的男人们。

这足够让我警惕。

也排除了冒然去认识迪克的选项。

我不太想提这些事。

一想到这种事我就忍不住代入自己。

不太能接受我和迪克离婚的样子。

如果到时候真的要离,我不会像我哥那麽老实,说分居就真的分居,我肯定会每个月都把迪克骗去酒店的,然后把我们的开房记录拿给法官看。

……说早了,他还没有和我结婚呢。

这点我不如我哥。

他抬头摸了一下我的头,换了个话题:“那我们改天出门约会吧,我调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好玩的地方,我们可以一起去。”

“好!”这门是必须要出了,我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