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越也跟着出门了。
他本来以为今天在学校已经跑了那么久了,傅岑今天应该不会跑很久,没想到傅岑真的时风雨无阻,准时准点的去跑步。
方越心下一动,要是自己的话,晚上是绝对不可能再出来跑步了。这也是他和傅岑之间的差距。
等他再次回家的时候,已经快一点半了。
方越草草洗了个澡,就像死尸一样躺在床上。
好累啊,分明下一秒就可以睡过去了,但是方越的神经却很清醒。
哦哦哦哦哦,方越方越!你又和傅岑在一个学校了!神经在默默叫嚣着。
方越皱眉。
噢噢噢噢!所以你当时中考为什么要避开人家去附中呢?你一个理科生去一个文科强的学校,不是因为躲傅岑,是因为什么?
屁话!就不能是喜欢附中吗?方越仅有的理智在反驳。
喜欢?喜欢你高一上期就迫不及待想转学?喜欢你能手机里只留着实验的论坛?
好吧好吧,就是学人精怎么呢?就是跟屁虫怎么呢?方越理智溃败。
承认吧方小越!你这辈子就是要跟在傅岑身后的!要不你怎么都不自在的!
好吧好吧
方越都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反正醒来的时候闹钟都还没响。
他起床洗漱,听着英语听力吃了一个冷包子,然后背着书包就出门了。
暑假买的自行车,在今天第一次派上了用场。
方越蹬着车在路上的时候,风一吹,脑子算彻底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