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过手背,故意拽掉了腕上的丝绸,将那条显眼的明晃晃的疤露出来。
她凝视着那道疤。
也同样被这道疤痕所凝视。
“我刚从英国回来那几年,什么蠢事都干过,我知道大家都说我疯掉了,说我恋爱脑,说为了一个男人,尊贵体面,事业前途都不要了。”她摸索着那条暗红色的疤痕,哪怕已经过去很久了,但她仍然能想起当时她绝望至极,用锋利的红酒杯玻璃碎片割破皮肤,鲜血涌动的场景。
“其实不是的,原本我想的是,我因为这个身份失去了挚爱,我为这个家从小就做了这么多,整个丛家的钱,权利我都应该得到,所以我迫切地投入工作,想着忙起来,做些正经事,这样,我自然就会忘记,就会累到没空难过没空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文时以自然能觉察到她的低落和难过,握住了她正摩梭疤痕的手,替她覆盖住那道扎眼的伤痕。
“但真的工作起来,我就知道我错了,我想的太简单了。剧烈的各种躯体化症状让我根本没办法集中精力做任何事,哪怕只是一个很简单的项目,甚至是一场会议,只要我开始感觉到不舒服,我都无法坚持和继续下去。我越努力坚持,越坚持不下去,再到后来我开始记不住事,一打开文件英文单词乱飞,连着搞砸了两个项目后,我放弃了”
回溯起那几年,她时常觉得港岛的天空是灰色的。
维港的碧海蓝天,风和日丽时总有许多人驻足惊叹,对于这片寸土寸金的土地充满了向往。
但站在宣瑞的大楼往下看,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不如跳下去算了。
活成她这副模样,何必活下去呢。
以至于到后来,她发现自己真的好像不能再回到她原本的路上时,她开始自暴自弃,彻底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