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要去比较正式的餐厅吃饭,她看着柜子里的衣服,最后挑了一件近期新买的秋冬款米色连衣裙,搭配一件长度相当、保暖性也不错的羊绒大衣,和一只深蓝色皮包,妆容也比平时更精致一些,没打底,除了口红,还上了点眼影、腮红、修容,把五官的优势放大许多。
六点,路文初准时发来信息,告诉她还有十五分钟到小区。
六点一刻,姜幸雨拎着包出现在大门口时,路文初已经到了。
修长高大的身影被黑色男士中长款大衣包裹着,倚靠在显然刚刚洗过的迈巴赫旁,英俊而成熟的五官,配上架在高挺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在不算太明亮的光线里,周身透着一股独属于精英阶层男士的低调多金。
对于一部分女人来说,只“多金”两个字,就已经足够有吸引力,更何况路文初的皮相也属上乘,简直就是人中极品。
姜幸雨看着他的样子,也忍不住生出一点感叹,这样千万里挑一的男人,她却拒绝了。
路文初的手里还捧着一束花,见到姜幸雨出来,便站直身子走近,将花递过来。
“这是?”姜幸雨看着被包裹在浅粉包装纸中的蓝紫色小花,愣了愣,说,“勿忘我?”
她活了将近三十一年,收到过的花实在数不胜数,画过的花更是不知凡几,自然一下就能认出来。
不过,路文初从前送的几乎都是各色玫瑰,在姜幸雨的印象里,好像没见他送过其他花。
“嗯,”路文初面带微笑,目光专注地看着她,“之前都是玫瑰,你好像不太喜欢,这次换了一个,不过,我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
勿忘我,代表真挚的爱与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