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言仰起脖子,又酸又涩地眨了眨眼。
好将那微妙的湿意逼回眼眶里。
陆迟风叹口气,为陆正亭解释:“当年我父亲除了画画什么也不会,却偏偏入了我母亲的眼,为了能和我母亲长久,入赘陆家,在我母亲的扶持下,在林氏的帮扶下,才有了陆氏的前身。公司本就是他和我母亲用来证明给林家看的产物,他对金银钱财是真的不上心。”
“不带我哥走,也是因为他真的带不走。”
“林年不允许。”
“我和陆知序,总有一个得要留在京市,留在林氏看顾之下的。”陆迟风话里也溢满了无奈。
这是个二选一的局面。
当年陆知序已经九岁,他展现过怎样的天赋与聪明才智,未来又能达到何种成就,都在林氏既定的局面中。
但陆迟风不是,彼时他只是一个幼小的婴儿,林氏不曾对他投入过什么资源,也就尚未来得及对他产生期许。
带走一个襁褓里的陆迟风,和带走一个已经展露过天赋的陆知序,哪个更容易,简直不言而喻。
陆正亭是这样想的吗?这样来衡量得失利弊?那陆知序对他来说算什么,喊他爸爸那九年又算什么。
温言心有些凉。
陆迟风像是看穿温言在想什么,低着头,不自然开口:“也不怪我爸,我母亲当年为生我才离开,他把我当做母亲留在世上最后的遗物,所以更放不下。”
陆迟风一字一句都说得艰难。
他的脑袋他的眼睛几乎都要垂到地面上去,很羞耻似的。
可对她羞耻什么呢,承受这一切痛苦的又不是她。
他们有和陆知序说过半句悔意吗。
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