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页

言下之意,不过是说有心之人皆可模仿。

然而林清如却隐约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是遗留在现场的证物!

林清如骤然想起,如果凶手是模仿作案,那么他一定会尽力模仿每一处细节,力求一模一样,这样才能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若说模仿的凶手忽略了恶鬼与僵尸的细节,举止不一也能说得过去。那么物证呢?

现场的物证为何会不一样?

模仿作案的精髓,不正是在于模仿吗?

带着这些疑问,林清如再次看向这些所有案件的起点,那便是已经结案的赵家之案。

卷宗之上接下来的字迹隐约有些熟悉,那是司徒南的笔迹,其中还寥寥掺杂着口供与现场勘验等其他笔迹。

而那个真正的凶手,便是那个疯癫老妪的儿子——乔康年。

卷宗所记,三年前的四月廿七晚,戌时一刻,乔康年以卖字画的名义进入赵府,求见赵轻舟。赵轻舟忙于府中事务,令其暂坐于摇舟别院。有下人见其鬼鬼祟祟,似令所有图。

戌时五刻,赵轻舟回。有下人听得青舟阁内隐约传出争吵之声,似有龃龉。

亥时一刻,乔康年拂袖离去,神色忿忿。

廿八凌晨,子时火起,丑时而灭。赵轻舟被下人发现仰面死于屋内床榻之上。

卷宗寥寥数语,写得并不十分清楚,林清如简略看过一遍,又问潘辰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