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罢了。”
谢清晏望着巴日斯说罢,面向胡弗塞,“阁下是?”
胡弗塞一顿,抚胸作礼道:“只是我们小可汗的一位随从,不足挂齿。”
“阁下的大胤官话说得极好,”谢清晏似随口道,“只是我们大胤还有一句话,叫贵人多忘事。”
胡弗塞眼底精光微动:“何意?”
“意为,我曾远远见过北鄢上将军胡弗塞·纳尔罕斯一面。缇隆泊之战,将军英武不凡,两军对阵,铁骑交错,兵戎相见——看来将军是忘了。”
胡弗塞脸色骤沉,半分笑意不存。
他戎马半生,赢多输少,带着亲信骑兵马上见绌就更是屈指可数——五年前的缇隆泊一战,是其中耻辱之最。
惯以少胜多闻名北疆的胡弗塞铁骑,第一次明明占据骑兵优势,竟得惨败,少年将军一记长刀掠过,那条疤至今还留在他眼角。
今时名扬大胤北鄢的玄铠军,尚起于微末时,便给他留下了最耻辱的疤痕。
“原来,当年那名少年将军便是谢帅。这些年来,当真让我好找啊。”胡弗塞字字如切齿,面上带笑,眼角的那条疤痕却慢慢涨红,充血,像是要绽破开来。
谢清晏却似不觉,温润渊懿地颔首:“不才,正是谢某。”
“可惜了,早知道谢将军来日伐灭西宁、威赫北鄢,那当年胡弗塞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该将谢将军的尸首留在缇隆泊。”
话里字字杀机四伏。
谢清晏眼睫都不曾眨一下,他望着胡弗塞,温柔含笑道:“你做不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