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亲生母亲出事之后,在她还没有改名的时候,在被竹臣歌接走之前。

她也曾在舅舅家寄住过,十六岁的人已经明白什么叫做寄人篱

下,很多事情她都不记得了,却很记得那个夜晚,舅舅再婚,准备了戒指准备求婚,把邻居都叫了过来,新的舅妈捂着嘴笑,大家都知道接下来舅舅会单膝跪地拿出戒指。

可是舅舅忽而转头看向她,同她说:“秦晴,你去楼下等一下可以吗?”

她在楼下站着,仰头去看那间屋子的灯光,听见他们兴奋地欢笑声之后,又偏头去看天上的月亮。

很多事情都被碾压粉碎,周围的邻居会一直询问。

“你的妈妈呢?你知不知道你妈妈欠了我多少钱?”

“听说你被你妈妈带出去做过那种生意,是不是真的?”

“你妈妈真的没联系你?”

就连那位新的舅妈都会关心地把她拉去一同坐下,问:“我都听说了,晴晴,你还是处女吗?不要怕,你告诉舅妈。”

太多这样的问题了。

好像因为她才十六岁,所以她就有义务接受一切伤害。

很快就难以活下去了。

在那段历史里,居然只有竹臣歌问她:“你还好吗?我可以帮你吗?”

她记得那天自己几乎要哭到晕厥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