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干久了是真的很烦躁啊,它不是说你看完了拍一下脑袋写一写看法与建议就行的,有的公文写的清楚自然好,但有的人水平不够还爱摆弄,该写的不写,不重要的乱写一大堆。面对这样的不合格情况,你还得额外了解一下公文上不曾书写的内容,这才能真正有效全面的处事情。
比如说如果有人给你报上来了一起杀牛案,有人可能看到杀了牛就直接按照杀牛判了,但这事本身可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在这种政权交接的敏感时刻。
你得了解牛被杀之前的具体情况,杀牛人的具体情况,这件事情在当地造成的影响,民间的各种看法,以及此地之前有没有过类似的情况,都是怎么处的……
杀牛案是如此,杀人案就更是了,甚至比杀牛还要复杂。
这里面要是有什么孝子贤孙的相关故事,你更是要仔细处,做得好了那是典型代表,为后面类似的案件提供了优秀例子,而如果处不好,则会成为负面教材。
大家说起来那都是:当年谁谁谁这么判,结果怎样怎样,造成了什么不好的影响,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这么干。
后世传唱度会因此增加吗?
会陆离也不想这么干。
而且在这个关键时刻,这种判决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当权者态度的。
他是法不容情的威严无私,还是情交融的灵活变通,他是站在世家这边维护士人的利益,大家一起分蛋糕,还是要站在百姓这边为民请命……
因为考虑的全面,陆离处起事情来虽然会让他自己很劳累,但是对于老板而言,谁不喜欢看到这种尽善尽美、没与后患的处办法呢,而处事情是这般的下属,那自然是好用、爱用、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