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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起哄怪叫。

美女羞涩捂嘴,隔着西装拍了把nick胸膛,在他胸肌那儿流连忘返:“那你就喝嘛,你喝了这杯,人家今晚就不用回家了呀。”

杜思贝受够了打情骂俏的俩人。

本来她对风度翩翩的男人印象挺好,谁知道也是玩咖。

杜思贝腾地站起身,夺过女人手中的酒杯:“他今天已经喝很多了,非把人灌醉你们安的什么居心?”

后者大惊失色:“你干什么!这酒给他的!”

但杜思贝已经人狠话不多地喝干了方口杯里琥珀色的液体。

味道是伏特加兑了可乐,度数略猛,但在可承受范围。

杜思贝用手背抹了把嘴,不耐烦道:“忙我就帮到这了,我看你挺乐意跟别人纠缠不清的,喊我在这当电灯泡也没意思。就祝你们吃好喝好玩好吧!”

她一气呵成离开的动作十分潇洒。

“不是你……喂!”男人在背后喊她,却又不知道她叫什么。

然后那美女又煽风点火:“小妹妹也太不给我们nick面子了吧,知道他是谁吗你就敢甩脸。”

立刻有人冷哼:“她哪个部门的啊,品味真差,穿那裙子就跟马王堆出土文物似的。”

杜思贝加快脚步遁逃。

还好自己只是来美国出差,明天过后她就回国,再也不可能见到这个迷惑性极强的狐狸男nick!

还好自己没色令智昏告诉他名字,否则被那群angirl连名带姓地嘲笑,她就丢人丢到了西海岸!

还好自己……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