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指了指名片,面带微笑,说可以让你们老板打上面电话,有事当面聊。
夜深人静的岔路口,本就没几辆车经过。不远处的红灯闪烁着猩红的光芒,暗夜里好像恐怖的鬼眼。陈先生站在他们面前,仿佛一位不入流的绅士,彬彬有礼。不过他举止再怎么平易近人,那份常年身居高位才会有的凛然与压迫,还是会不动声色地传递出来。
狗仔人多势众,一帮不知道几岁的年轻人神情也猖狂,上下打量陈先生。
不知道是不是见识浅还是本就没什么见识,他们名片看了两眼,人也打量了一番,脑子一转,忽然说,现在就可以聊,反正照片都拍了,给钱也行。
“不过得加钱。”
为首的狗仔见陈先生语气好,真以为是包养女明星的冤大头,开口愈加吊儿郎当。
“梁以曦不值钱。”
“才出道多久——但是我们费了这么多功夫,都追到这了——是不是得加钱?”
话音落下,身后一众嬉笑附和。
文森听着,忍不住低声嗤笑。不知怎么,那个时候,他忽然想到一个词,真的很贴切、很符合当时的情况。
——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么些年,文森也有点清楚陈先生的逆鳞——就像武侠片里经常出现的这个词描述的一样,是不能动的。
估计在为首的狗仔说出那六个字的时候,他就注定后半辈子的牢狱了。
陈先生看着他,眼神冰冷,口吻却依旧平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