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逐渐来临,宋知也的个头也逐渐拔高,从初二下半学期开始,她走在回家的路上,会被不三不四的学生搭讪。
这自然不是什么荣耀的谈资,对于示好她向来不屑一顾,可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
早晨洗完脸照镜子,她会注意到自己的皮肤白皙,头发乌黑,眼睛清亮。
顾影自怜的后果很严重,宋知也开始变得像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的主人公一样,自命清高,对于所生活的环境耿耿于怀、心有不甘。
当得知周围大部分同学都居住在干净的楼房时,她开始用审视目光环顾自己生活了几年的鑫华街,明明相安无事生活了这么些年,当换一种心态去看,竟开始被它的嘈杂和肮脏所刺痛。
她也注视着自己的父母,注视孙兰因为长期摆摊而油腻的衣角;也注视宋知明粗糙的手指,他在市里某个小学担任电工。她时常为父母不太体面的工作感到一阵窘迫,又因为这窘迫产生愧疚的绵长余韵。
中考前,姑妈家的表姐送了她一双耐克鞋,预祝她考试顺利。
对于家庭不富裕、又爱慕虚荣的少女来讲,人生中很难忘掉拥有第一双名牌鞋的感受,似乎身上只要印上了某些logo,就有了某种底气。为了留住这种底气,她无师自通地了解到了许多赝品商店,借助这些,她摇身一变,逐渐融入主流群体中。
中考后的那个暑假,她在补习班结识了姚千姿。